农药之所以对有害生物有防治效果(农药对什么都有污染)
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正在实行战略性调整,农产品生产也正在与国际市场接轨。这种新形势对我国农药行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生态农业要求农业的发展不能以损害生态环境为代价。应采取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和农艺技术相结合,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技术相结合的方法,施用有机、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并开展生物防治,逐步减少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的施用。我国农药行业应该考虑大规模推进生态农业新形势的要求,积极开发、推广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新产品,大力扶持对环境友好的生物农药的生产。
应该看到,农药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国使用农药减少病虫害损失约500亿元。但是目前农药产品结构不合理,也给农业生产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帮助农药企业尽早调整产品结构,农药工业协会近日提出,到2005年中国将农药生产能力调整为60万吨/年,年产量为40万吨。届时我国将有270多种农药原药,高毒农药产品将减少至农药产量的 5%,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的比例调整为65:10:25。国家将重点扶持40家骨干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生产企业将由现有的2000多家削减至600家左右。
来自使用方的信息和来自宏观调控的信息都在提醒农药生产企业, “无公害”农药的开发与生产将是大势所趋。专家将其称为农药生产的“绿色革命”。而目前农药生产企业的惯常生产经营思路与“无公害”意识还有不少相抵触的地方,企业必须从这些地方开始变革。
首先,企业完全由淘汰农药的主动方变为被动方,淘汰的节奏与步伐不再由企业决定,而由消费者和市场决定。我国农药产品的常见淘汰模式是:有关部门提出淘汰产品、确定淘汰期限,企业才着手开始接替产品的研制开发。过去某些大路农药产品的淘汰过程曾达10年之久。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完全是主动地等待有关部门的安排与指导。而且由于当时全民环境意识较差,有很多企业甚至在某种产品已经被淘汰多年后,还保留着原来的生产线,时不时地生产一批。近两年情况已发生很大改变。只要某种农药被禁用,首先就从使用者入手,不许再用,不管企业生产不生产,这种产品都不能再上市销售。
其次,企业仿制国外淘汰农药产品的做法将受到很大限制,企业被迫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由于自主开发能力不足,目前国内很多农药企业都在仿制国外知识产权保护过期的农药产品。随着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增多,国外相关农药使用的限制也在影响我们。往往是国外被限用的产品,国内也无法再用。事实上,国外对于农药的限用与禁用往往是对他们新开发的产品松、对已淘汰的产品严。这种政策也在逼迫我国农药企业不得不走自主开发之路。
*后,无论是从自我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需要,还是从保护我国农药市场及环境的高度,都在催促农药企业自觉加快高毒农药的淘汰进程。目前我国农药市场面临着大批国外已被淘汰的农药产品的冲击。因为加入WTO之后,国外厂商要求国民待遇,按照目前我国现行的农药登记标准,将无法阻止一大批国外已被淘汰的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我国农药市场。对此,有关专家提出的对策是:尽快开始我国农药产品的第二次登记,对应该被淘汰的品种坚决不予登记。
随着国民环境意识的增强,目前国内已经有一些专门从事低毒高效农药开发的企业,但与众多传统化学农药生产企业相比,其数量过于微小。我国农药生产的“绿色革命”还得依靠大多数农药生产企业的主动参与。而“无公害”意识的确立则是万里长征*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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