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施工许可证(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重庆市处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根据详细的情况有所不同,如需求拆迁的,其拆迁进展契合施工要求,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需求现已取得规划许可证,但总的来说都需求有满意施工需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造资金现已执行。那么重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求留意些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重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一些内容。
一、重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办限额调整及请求材料要求
(一)施工答应证申办限额调整。施工许可证的处理部分是工程地点地的建造行政主管部分,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修建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能够不请求处理施工答应证。
(二)施工答应证请求材料要求。请求处理施工答应证应填写《修建工程施工答应请求表》,并提交下列请求材料:
1、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
2、施工企业主要技能负责人签署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定见;
3、中标告诉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部分;
4、施工图图纸(属于施工图检查范围的,需供给经检查合格的图纸);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处理措施。
前款所述材料,主管部门能经过政府信息平台获取的,请求人不再提交。
建造资金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为该工程处理稳妥的凭据实行奉告许诺,请求人可供给相应凭据,也可书面许诺期限提交。建造资金现已执行许诺书、修建业工人稳妥处理许诺书。
(三)施工答应证奉告许诺。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推广施工答应证处理奉告许诺制,并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消防审批处理权限分工
消防设计、验收的市、区县两级审批权限与房屋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答应的市、区县两级处理权限一致。
本告诉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以往与本告诉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告诉规定为准。
三、处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
处理施工许可证应当依照如下流程进行:
1.建造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请求表》。
2.建造单位向发证机关收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请求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则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请求。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造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请求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关于不契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造单位,并说明理由;关于契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布施工许可证;关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许失效的,应当期限要求建造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
以上就是重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内容了,希望大家能够对这些内容有充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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