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认证的流程有哪些(食品生产许可认证制度)
《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国家食品生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实施允许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凭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并且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认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看看食品生产许可证认证的介绍吧。
一、申请阶段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审查阶段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发证。
三、发证阶段
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认证的相关时间
1、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
2、换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换证申请并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
3、年审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并且年审合格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
4、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变更申请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要求。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认证的相关流程介绍了,如果需要办理该证的朋友可以在评论区相互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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