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提到食品生产许可证想必很多小伙伴都知道,今天小编就要和大家聊一聊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登报的流程,看看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登报流程到底是怎样的,感兴趣的可以随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
食品生产许可证丢失了,如实提交如下申请材料,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即可。
按规定在申请书等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在空白处标注“内容与原件一致”字样)上盖公章或者签名(且按手指印),以表示对申请材料及所载明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
1、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登记表》;
3、《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
收费标准:无收费或只收工本费。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文档介绍:
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补办指南(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条: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二、承办机构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
三、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四、申请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
五、申报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2、未遗失、损坏的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在实现信息共享可以查验后,申请人无需提供)。
六、服务流程:
1、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申请,材料齐全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依法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或到窗口办理)
2、办结。
3、送达。通过快递送达。
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无九
所以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登报办理看起来很细致繁琐,其实也是一种负责任的流程,如果按照指示操作,其实过程也是很顺利的。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登报办理的流程这一话题的相关讲解,希望可以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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