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的补贴(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鼓励,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对已经建立了完备研发准备金制度,并且按照规定的在税务相关的部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进行申报企业研究的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了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的企业在税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数额进行了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那么高新企业的优惠补助有什么?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高新企业的优惠补助有什么?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学习一下吧。
一、财税优惠
1. 凡是经国认定的高新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连续进行三年,三年期限满了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减免240万);
2. 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增长 10% (含 10% )以上的,当年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 50% 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3. 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从事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和软件研制开发业务,比照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
二、政策倾斜1.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1)市政府设立技术创新资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由市财政局、市科委、市计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及政府出资引导设立的投资机构,多渠道筹资,以市场调研投入、项目开发、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2)市政府设立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用于鼓励本市组织和个人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对申请国内外专利的组织和个人,可给予一定的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持费补贴;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可一次性给予一定的专利实施资金支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作用。通过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凡纳入本市市级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对于同类产品,优先采购转化高新技术成果的产品。
三、人才优惠
(1)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市人事局批准,给予《工作的居住证明》,享受本市市民待遇。持《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的,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批准,办理调京手续。
(2)市人事局、市科委、市经委、市教委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要每年统一制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培训计划,委托国内外高等学校或机构组织实施
受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获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3)凡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在本市设立企业,经市人事局认定和市外经贸委批准后,市工商局可按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并享受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4)鼓励各类各种各行业人员通过专职、兼职等形式在京创办科技企业或到企业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实行人员竞争上岗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允许离岗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回原单位竞争上岗,保障重新上岗者享有与连续工作的人员同等的福利和待遇。(5)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6)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的除外。
上面所说道的就是关于高新企业的优惠补助有什么这一大家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果各位朋友们有相关的类似的经历和经验,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热烈讨论,也希望这边文章能够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
上一篇:甘草根有毒吗(甘草根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