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什么原则?多选题
发展党员坚持什么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如下原则:
1、入党自愿原则,自愿入党,不强迫;
2、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3、择优发展原则,各级各类先进人物中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着重发展;
4、民主公开原则,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落实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按计划发展与宏观调控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1.发展党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
2.发展党员坚持的原则:
(1)发展党员要有计划。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地进行,不要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党员,也不要突击发展党员。发展党员不能搞临时决议,如果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应该推迟或调整,不能勉强发展。党组织也要对发展的党员负责,要按程序、计划发展党员。
(2)发展党员要对党员质量把关。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党员条件,不允许因其它的原因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3)发展党员要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我们党是由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工人阶级政党。作为中国共产党员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利益摆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
(4)发展党员要个别吸收。所谓个别吸收,就是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入党本人自愿,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坚持这一原则重点在“成熟”二字。
(5)要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落实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及时公示发展党员的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纠正和避免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失误。
扩展资料:
1.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
2.发展党员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中国共产党党员,简称中共党员、共产党员或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百度百科-发展党员程序
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党员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什么的原则
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这一原则,主要目的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2014年5月,中央办公厅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主要有: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釆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原单位(居住地)与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做好接续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2)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3)预备党员的接收。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扩展资料: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的原因: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强调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对于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工作要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支部直接联系群众,最能及时准确地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对入党申请人也最了解。
如对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家庭社会关系及思想变化等情况,党的支部要比上级组织了解得更及时、更充分。
另外,党支部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也最直接,无论是对入党申请人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还是给入党申请人交任务、压担子,在实际工作中培养锻炼,党支部都比上级组织具有更多的有利条件。
中国共产党在几十年的历程中,始终坚持了这点,实践证明,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这对于保证发展党员质量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为什么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主要有:
(一)有计划发展的原则。这要求党组织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既不能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党员,也不能突击发展党员。
(二)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原则。这要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入党的标准不能降低,把住党员队伍的“人口关”不能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三)入党自愿的原则。我们党是由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工人阶级政党,作为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摆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
(四)个别吸收原则。它要求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这样有利于保证党员质量。把真正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并不是说一次只能吸收一个申请人入党。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二)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三)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四)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人民网
参考资料:党员发展工作应坚持的原则是什么?-人民网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原则是什么?
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如下原则:
1、入党自愿原则。
2、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3、择优发展原则。各级各类先进人物中具备党员条件的,要着重发展。
4、民主公开原则。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落实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按计划发展与宏观调控原则。发展党员要按年度计划进行。制定计划要注意宏观调控,保证党员队伍结构 合理优化。
扩展资料
1、党章即党的章程,它是一个政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
党章一般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通过,它的内容上要是规定党纲、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条件、党员的权利义务、党的纪律等。党章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任务的变化、斗争的需要和党员的情况,定期进行修改。世界无产阶级政党的第一部章程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制定并于1847年11月召开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表大会上通过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
2、党章的作用
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一个党的党章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该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任务、组织结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等项。通常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成熟党章也是关键因素之一。党章是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
中国共产党现行党章于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除总纲外共十一章五十五条。规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项。
3、入党是指经过一定手续,得到某政党组织批准而成为该党之成员。亦特指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条件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条件
⒈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 分子;
⒉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⒊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⒋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章、百度百科: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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